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ECOM-2024-BD01-0835
1.3 采购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 釆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结合当前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和形势任务需要,升级企业价值理念体系、优化公司视觉VI系统、搭建客户满意度测评指标库及实施方案等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1.7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升级公司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体系(MI)、优化公司标识(LOGO)、优化公司VI系统、搭建客户满意度测评指标库及实施方案。
2.2 服务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采购所有事项并验收完毕(以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2.3 服务地点: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成立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在以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的无资格参加询比。
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CEC电子采购平台或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方式:现金、电汇、网上支付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
联行号:104100005725
注意:
(1)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登陆(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并审批通过(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3)供应商应及时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无法进入询比后续流程。
购买文件及注册联络人:刘经理(电话:010-52200340;电子邮箱:liuyajie@ce-com.cn)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上发布。
8 其他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院世纪科贸大厦A座25层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常经理、穆经理
电话:13811059875、18601018954
电子邮箱:maggie@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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