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裙楼部分面积招商项目公告

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裙楼部分面积招商公告

 

 

一、房产简介

1、房产现状:

房产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裙楼电梯标注1-5层(部分,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建筑面积11158平方米。房产原为餐饮经营使用,房屋情况可实地了解。

2、房屋所有人: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无房产证,规划用途“科研楼”(可办理营业执照、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4、物业服务单位: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5、制冷及采暖方式:中央空调

6、电梯四部

 

二、合同主要商务条款

1、租期不超过十年,免租期不超过6个月。

2、首年租金单价 3.2元/平方米?天(含物业费),每两年递增一次,原则上增幅不少于3%。

3、付款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

4、合同保证金相当于合同末年租金标准二个月租金。

5、承租人自行办理许可经营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许可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排污、卫生、特种行业许可等资质),出租人予以必要配合。

6、其它费用:

①水费:自来水10.30元/吨,按表计价

中水1.00元/吨(卫生间),按表计价

②商业电费:1.2458元/度,按表计价

③空调费:20元/平方米/年

④停车费:4.5万元/年/35个地面车位

⑤卫生、排污等其他费用据实缴纳

 

三、资质及相关要求

承租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誉良好,具有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

意向方支付意向金即视为已对招商房产进行了全面充分尽调。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参与招商的意向承租人均需在招商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参与招商人基本户以电汇、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向指定账户交纳意向金。收取意向金:200000元整。招商结束后,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意向金在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333759021641

交款人:参与招商单位全称

款项来源:瑞达大厦商业房产招商项目意向金

参与招商的意向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形的,意向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在提交的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招商意向文件的;

2、意向承租人在意向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协商一致以外,意向承租人不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

 

四、参与招商文件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编写的参与招商意向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参与招商文件封面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简介

5、本项目运营方案及报价。

6、招商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且需由参与招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人密封投递。

7、缴纳意向金的收据证明。

8、证明企业资信情况的其他文件。

(二)招商意向文件有效期120天。

招商公告领取及参与招商文件的交付

请有意向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瑞达大厦11层经营部索取招商公告。

联系人:李峥 华运南    联系电话: 68885789

参与招商文件的投递地址同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 2月8日12时。

本次招商为内部邀请性招商,评审为公司系统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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