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2-2024年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2年8月12日

招标编号:CECOM-2022-BD02-0327

一、概述: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2-2024年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三、采购内容:

1.负责煤炭的供应;

2.负责副产品粉煤灰等的处理。

四、入围有效期:

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括煤炭销售或煤炭经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三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存储场地(提供不动产或租赁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明确唯一符合本项目粉煤灰等处理要求的灰渣处理企业,且灰渣处理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l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括粉煤灰销售、仓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灰渣处理企业公章);

l  具有环评验收手续的粉煤灰存储场地(五万吨及以上)及综合利用能力(年处理能力五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处理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l  具备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

l  粉煤灰等处理时的转运车辆需满足招标人所在省、市的有关环保排放标准,煤粉车要求密封;灰渣、石膏车要求覆盖苫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到厂装货车辆必须是国四以上(含国四)车辆(国四即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l  提供书面承诺,将建立固废处置企业“转入和处置”的相关台账,保证账实相符,可随时接受招标人或环保部门检查,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加盖灰渣处理企业公章);

l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加盖灰渣处理企业公章);

l  以书面方式予以说明知晓并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出的所有承诺的声明(加盖灰渣处理企业公章)。

5.投标人须与其灰渣处理企业书面承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投标人与灰渣处理企业均须在书面承诺加盖各自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与其灰渣处理企业签订的一般固废处置协议,且协议中包含关于“约定污染物防治要求”的相关内容(如根据固体废物特性和成分,约定符合环境标准和要求的贮存设施、处置设施及运输协议,防止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和其它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和再次转包处置)(需提供一般固废处置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能明确体现协议双方并包含协议关键页等)。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一旦成为该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除招标人认可外,将不得更换灰渣处理企业,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全权承担(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失信行为。

12.投标人入围后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3.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应在履约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提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终止合作,且不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

六、招标文件获取

1.    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本。

2.    购买时间: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 00时 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3.    标书销售: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4.    支付: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标书发售处)。

3)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投标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2年9月2日当日上午8:30时-9:30时(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15A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3.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当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日当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15A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荣兴港区纬四路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427-65103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邵晔

联系方式:010-52200340、18510298868,邮件:shaoye@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安冬

电    话:010-52200348、17338121101、15810780064

电子函件:tangchong@ce-com.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3441710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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