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AHA防灾减灾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网络培训平台 | 1套 | 80 | 80 | 中标通知书发出24个月内完成所有中标产品交付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要求 |
2 | 开发编制培训教材 | 1套 | 794 | 794 | 中标通知书发出24个月内完成所有中标产品交付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要求 |
总计 | 874 | - | |||||
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设计、研发、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集成联试、检测、培训、技术资料、各种税费及政府部门需要收取的检验费用等)。 | ||||||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2~2024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证书/资信证明等第三方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九)投标人近5年内不存在行贿受贿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提交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为0的相关证明(提供出资证明(含银行转账凭证或验资报告)或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须股东签字、盖公司章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登记截图)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或权益变动表)等能够体现具有实缴资本的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二)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一)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的,不得用复印件、扫描件、影印件等代替。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处,不得用电子签章代替。
(三)招标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之处,不得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代替。
(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1份合同。
(一)获取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售。
(二)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三)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四)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
(五)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报名(投标人上传报名材料)--(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六)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4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一)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6年1月26日13:00-13:3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四)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刘泓泽、张诗洋、吕伟
电子邮件:liuhz@ce-com.cn
电话:13264158552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
招标人联系方式:孙先生 025-68089207
监督事项:如有涉及围标串标及其他违纪问题,可以向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举报。
监督电话:025-82285909
特别告知
(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二)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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