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 项目概述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技术网络建设项目。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
1.1 项目名称:中电技术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先进制造中心4、5、6、14楼(含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等,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
1.3 项目背景:新工厂计划搬迁,需搭建满足研发、生产、办公、仓储等全场景需求的高性能、高可靠、高安全网络系统,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提供网络架构设计方案及网络硬件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1.5 交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标”部分。
1.7 质保期:1)、所有硬件设备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2)软件系统(含管理平台)质保期≥3年,免费提供升级服务;3)终身提供免费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 招标人/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招标人特指“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须向中电技术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并提供。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4.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4.3 必须具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可提供原厂资质,但必须要有原厂授权函,否则无效);
4.4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投标核心网络设备(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无线AP配套)原厂授权资质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有效期内,需明确原厂质保期限、技术支持范围,加盖设备原厂公章及供应商公章)。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原厂项目授权的代理商除外)。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保密
本项目中所提供内容和资料为招标人机密,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所提供内容和资料保密,除非经过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向外界扩散或在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时使用。
供应商注册:登录CET官方网站(https://www.cet-electric.com)→ 联系CET → 供应商入口,根据指引发成注册,如果已该平台注册,成为采购人的供应商,则直接点击“项目招标信息”。平台注册为免费,供应商注册登记相关资料后,待采购人内部评审通过成为供应商。
投标截止时间:2026-04-13 12:00( 通过“CET采购管采购平台”,网址:https://drfs72u9l95r.cp.xiekeyun.com/home)递交。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采购人: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大道北山工业区4栋5楼
联系人:李元伟 电话:0755-25273801
邮 箱:liyuanwei@cet-electric.com
采购监督:jiandu@cet-electric.com
10.1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drfs72u9l95r.cp.xiekeyun.com/purchase)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
10.2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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