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NOCC)二期工程NCC系统扩容升级及工控云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定制化平台软件开发及服务采购,招标人为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NOCC)二期工程NCC系统扩容升级及工控云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定制化平台软件开发及服务采购
2.2 招标编号:01标段:CECOM-2023-BD01-1130/01;02标段:CECOM-2023-BD01-1130/02
2.3 采购类型:货物及服务
2.4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NOCC)二期工程NCC系统扩容升级及工控云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定制化平台软件开发及服务采购01标段 | 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29,400,000.00 |
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NOCC)二期工程NCC系统扩容升级及工控云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定制化平台软件开发及服务采购02标段 | 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27,700,000.00 |
注:本项目分01标段与02标段,投标人需同时对01标段与02标段进行响应,未同时响应两标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如在01标段与02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必须承诺自动放弃其中一包,否则以否决投标处理。 |
2.5 交付期:2024年6月30日前。
2.6 质保期:竣工验收后3年
2.7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电子可靠性工程技术服务的能力和项目经验。
5)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具有合法代理或进货来源。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投标人须在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1)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文件领购流程及方式请联系:刘经理,010-52200340。
3)招标文件领购方式:电汇、现金、网上支付。
4)领购时间:2023年12月08日1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6)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4层标书发售处。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方式,开标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CEC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系人:曹丁楠、董鑫浩、王璐
电话:010-52207746、13581535324
电子邮箱:caodingnan@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