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地区副食品供应保障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地区副食品供应保障项目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地区副食品供应保障项目(项目编号:CECOM-2026-BD03-0469)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采购方法

比选

2.采购内容和范围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地区副食品供应保障。详细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项目预算:0元,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服务期:6个月,订单以采购人推送为准。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红星农副产品市场。

包段划分:

包段号

采购编号

包段名称

中选供应商数量

01

CECOM-2026-BD03-0469/01

畜肉类、禽肉类(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推荐2家供应商正选,不超过2家供应商备选

02

CECOM-2026-BD03-0469/02

蔬菜、水果类(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推荐2家供应商正选,不超过2家供应商备选

03

CECOM-2026-BD03-0469/03

干货、调料类、豆制品、蛋类(其他)(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推荐1家供应商正选,不超过2家供应商备选

04

CECOM-2026-BD03-0469/04

冻货、水产类(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推荐1家供应商正选,不超过2家供应商备选

05

CECOM-2026-BD03-0469/05

奶制品、饮料类(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推荐1家供应商正选,不超过2家供应商备选

注:

本项目各包段允许兼投兼中,最多兼中2个包段。按照包段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各包段兼投兼中原则(已在前序标包作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推荐的,后序标包不再具备中选候选人资格)推荐中选候选人。

本项目分为5个包段,比选人如参与个包段的比选,需分别购买文件,并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供应商中选包段进行分包转包;中选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最高限价:以采购人在新疆地区的销售的基础上下浮:包段1:8.5%,包段2:8.6%,包段3:(包含干撒调味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储备类)8.5%,包段4:10.4%,包段5:8.5%;响应报价等于或小于最低下浮率其响应将被否决。

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其他:合同签订时,中选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包段1:20万元,包段2:13万元,包段3:15万元,:包段4:8万元,包段5:3万元。若中选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毕后且无合同纠纷后无息返还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承诺)。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及采购截止期前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及企业纳税缴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不作为有效纳税凭证认定))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连续三年利润总额不得为负,并且最新年度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100%。(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相关承诺)

10)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相关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相关承诺)

13)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2)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6-05-06 14:30:00起至2026-05-11 17:3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务必登录https://www.cec-ec.com.cn,在“购买文件”中搜索编号“CECOM-2026-BD03-0469”,找到对应包段,点击“立即购买”,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地区副食品供应保障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段(售后不退)。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段需分别购买文件。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010-89178317联系咨询。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15 10: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27号源凯大厦写字楼26号B座2115室。

5.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CEC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海峡军民融合供应商管理平台(http://www.hxjmrh.cn:8090/portal/homag)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本公告第6条公布的媒介,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异议受理渠道:对比选文件的疑义:010-52207746、13581535324;对候选人公示结果异议:caodingnan@ce-com.cn。

投诉受理:电话:0592-6267808(仅针对异议回复不满意情况,未按要求先提出异议并得到回复,或提起异议在回复期内尚未收到回复便同时提起投诉的,投诉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15880687092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高经理、岳经理、曹经理

联系电话:15899247786(高经理)、13277944621(岳经理)、13581535324(曹经理)

领购文件请按本公告第4.2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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