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
水土保持服务询比邀请
(项目编号:CECOM-2026-BD03-0596)
本采购项目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水土保持竣备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采购人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水土保持竣备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区,地块编号为D03-04-27、D03-04-28、D03-04-30。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部办公、分支机构办公、综合配套服务及配建道路等。总建筑面积7.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部业务设置于D03-04-28地块及D03-04-27地块,地上5层,地下1层;办公楼设置于D03-04-30地块,地上9层,地下1层;分支机构业务大楼设置于D03-04-27地块,地上5层,地下1层。D03-04-27、D03-04-28地块建筑限高25m,D03-04-30建筑限高45m,配建道路面积约9800m2。
2.3采购范围:按照国家、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相关规定,按照项目竣工资料要求,提供项目全部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评估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如需要)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协助办理与水土保持验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日止。 。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询比邀请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5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其中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邀请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邀请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的情形,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代理公司进行投诉。
3.6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月 1 日09时 00 分至 2026年6月 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5.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 9 日14时00分。
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价形式:现场报价
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8层第三会议室
其他说明: /
本次询比邀请、成交候选人公示及成交结果公示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及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中谷甲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647648965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于铮、姜宇
电 话:13426389110、13910737723
电子邮件:yuzh@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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