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空勤机组酒店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空勤机组酒店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1088) ”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空勤机组酒店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1088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住宿服务7371间、餐饮服务(早餐)7371餐、餐饮服务(午餐)7371餐、餐饮服务(晚餐)7371餐。
注:(1)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住宿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30元/间/天(含税),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住宿服务不含餐食,餐饮服务价格执行公司固定标准,早餐:20元/人/餐、午餐:70元/人/餐、晚餐:70元/人/餐,(均含税)。
(4)上述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最终签订“框架协议+订单”合同,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间:定义为间*天,餐:定义为餐*人。
(6)协议期限:3年。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二)投标人提供的酒店地址应在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区域内或车程在30分钟内(注:需通过高德APP导航功能提供供应商酒店地址至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航站楼的导航时间截图,所显示驾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提供两张截图,时间区间分别为晚22:00-23:00、早7:30-8:30);
(三)投标人提供的酒店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六)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 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88-8550或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
(二)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1、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
2、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开标时,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二)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第2会议室,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或密封不完好将被拒收。
(三)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盖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盖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盖章;)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七、 开标:
(一)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八、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10-52200340、15210129344
购买招标文件邮件:liuyajie@ce-com.cn
项目联系人: 杨贺发、谭景仑、吕伟
电子邮件:yanghefa@ce-com.cn
电话:15313110882、15811039685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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