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制作项目项目公告

询比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制作项目采购人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RD-2025-049

2.2项目名称: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制作项目。

2.3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五楼

2.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元(含税)。高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2.5服务需求:服务内容详见项目服务需求

2.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并完成量体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交付。

2.7付款方式:一次性结算。采购人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应于1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2.8合同签订事宜:如因业务发展需追加采购,按成交单价签订补充协议;如有特殊要求超出标准,双方可另行协商

3.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者,则提供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的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国家、地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2012:00至2025年11317:00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自行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购标下载

4.2.1购标流程: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4.2.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户名: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318159022071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

注意: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51400分。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线上:响应文件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CEC电子采购平台。

5.3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相关手册),进行平台注册绑定,按需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按需办理CA证书等,确认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6.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五楼

联系人:吕雪玲

联系电话:0755-83783919

采购代理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68608552

联系邮箱:937754615@qq.com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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