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NOCC项目-显示器采购事前公示

深圳地铁NOCC项目-显示器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深圳地铁NOCC项目-显示器采购”项目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报价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NOCC项目-显示器采购

2、采购人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

具体见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

  具体见采购需求书。

5、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

6、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思远 13801178973

7、最终用户: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8、最终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9、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10、     采购预算:129.855万元 

11、     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需大于200万元;

2)要求供应商具备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案例。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

3、注意事项:参加采购项目前,供应商应当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平台通过【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菜单进入供应商申请页面申请成为我司供应商。

四、   平台使用服务费缴纳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具体缴费规则及操作指导请登录采购平台从平台首页常用文件中下载《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

五、   报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

报价方式: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对应项目的【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网上报价】按钮进入对应页面进行报价及递交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

   联 系 人:刘思远

   电   话:13801178973

         网   址:https://www.cec-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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