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系统运维采购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人名称: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编号:【CSS-2025-11-0040】
3. 项目名称:【电子档案系统运维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乙方应按照项目需求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开展信息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包括优化升级和运行维护服务,保障甲方信息系统稳定正常运行并根据约定或双方协商,提供相关信息产品和服务,工作内容根据收集到的甲方业务部门需求拟定,执行中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保证及时提供全套合格的技术文件及其它合格的交付物;协助甲方制定与本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有关的规章制度。
3.乙方须严格约束本方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中精诚合作,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故意制造矛盾,影响合作。
4.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而使用的软件和硬件以及在开发过程中所完成的软件产品和信息采集研发的信息产品不会侵害包括甲方在内的其他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否则,乙方将单独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保证:甲方使用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或全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任何费用,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有义务应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方要求,向甲方聘请的监理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系统工程资料,包括相应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6.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至本项目的完成之日,乙方不存在已经与或即将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具有其他约束性安排的文件而可能导致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出现法律障碍或其他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三)经甲方核定通过后本合同项下项目才能结项;不能通过甲方核定的,本合同期限延长,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提出相关人员驻场要求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六)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甲方提出查看资料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七)乙方应对项目团队成员提供充分安全指导与保障,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因乙方问题导致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产品提供及服务实施期间需充分考虑网络安全风险,主动排查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及时堵塞系统漏洞。如因乙方产品自身网络漏洞、服务不达标或者实施工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甲方发生系统宕机、主机失陷、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乙方需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甲方有权根据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
3. 预算金额:88000元。
4. 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 其他:无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定供应商:永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理由:本项目为延续项目,最终用户指定此供应商提供服务。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刘铂
联系电话:13381168909
联系邮箱:liubo@newgw.com.cn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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