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子公司专项审计第三方事务所采购项目事前公示

境外子公司专项审计第三方事务所采购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人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编号:CECIS-2025-12-0083

3. 项目名称:境外子公司专项审计第三方事务所直接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采购内容:按照公司审计计划,对境外2家全资子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内容主要是在2025财报审计基础上,重点对境外子公司的管理方式和内控执行情况等进行专业审计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管理建议。

2. 预算金额:95,000元人民币。

3. 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委托事项和履行各自权责后终止。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定供应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理由:按照公司审计计划,本次采购服务需要在2025年报审计基础上,对境外2家全资子公司开展延伸审计,并出具相关管理建议。中兴华事务所为中电港2025年度上市财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需求,经综合评估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1216日起至202512181700止,共计3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孙昊天

联系电话:18207513592

联系邮箱:jijian@cecport.com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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