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创新科技集聚示范区品牌宣传片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中电创新科技集聚示范区品牌宣传片项目已获批准,需求方为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需求方拟制作中电创新科技集聚示范区品牌宣传片,现通过询比方式遴选服务机构提供宣传片项目服务。本次比选将从参选的服务机构中择优选取一家提供服务。
2.2 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中选人需帮助需求方制作品牌宣传片,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创意理念、脚本文案、取景拍摄和后期制作等全流程工作。
2.3项目预算
20万人民币。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服务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
(2)近两年至少有3项同类型项目服务案例;
(3)拟派的团队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具备2年以上视频脚本撰写经验;具备2年以上视频制作(含拍摄和剪辑等)经验;
(4)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服务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4.需求文件的获取
4.1 需求文件领取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00至2022年8月22日17:00。
4.2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下载需求文件,服务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本次比选文件的递交为现场或邮寄递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比选文件将不予签收。递交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电子科技大厦D座3楼301。服务商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同步提交比选文件电子版。
5.2在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求方不予受理:(1)递交的比选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2)未按要求密封的。
6.联系方式
需求方: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电子科技大厦D座3楼301
联系人:吴坤
电话:0755-83783602
电子邮箱:wukun@ce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