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华住宅小区电力电缆及通讯光纤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爱华住宅小区电力电缆及通讯光纤改造工程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爱华住宅小区电力电缆及通讯光纤改造工程,对该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竞价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爱华住宅小区电力电缆及通讯光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采购范围的清单。

2.2 采购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光缆改造

1

塑料管排管敷设[PVC管 2φ63mm×6m]

12

含附材

2

(手)孔井

1

含附材

3

敷设通信光缆 12芯

45

含附材

4

敷设通信光缆 24芯

30

含附材

5

敷设通信光缆48芯

30

含附材

6

光缆接续 12芯

6


7

光缆接续 24芯

4


8

光缆接续48芯

4


9

光缆中继段测试12芯

3

中继段


10

光缆中继段测试24芯

2

中继段


11

光缆中继段测试48芯

2

中继段


电缆改造

1

低压电缆4*120m2

8


2

低压电缆4*70mm2

8


3

低压电缆中间头4*120mm2

1

含附材

4

低压电缆中间头4*70mm2

1

含附材

5

低压电缆终端头4*120mm2

1

含附材

6

低压电缆终端头4*70mm2

1

含附材

7

电缆沟开挖、恢复

1

清理现场

8

管材、附材

1


9

供电措施费

1


 

2.3 项目计划服务期为 5

2.3 本项目的控制价:85923.55元(含税),任何高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1129:00起至20261159: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按平台规定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遇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4.3竞价报价时间:2026112900-20261159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617:00(CEC电子采购平台上必须上传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递交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工业区407栋东边小二层运维部

5.2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工业区407栋东边小二层运维部

联系人:杨远仑

电话:18244984228

电子邮箱:1663496347.@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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