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长城大厦南塔27-39F年花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中电长城大厦南塔27-39F年花采购项目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中电长城大厦南塔27-39F年花采购,对该项目通过公开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 年花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春节将至,中电长城大厦南塔27-39F需要进行年花采购

2.2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年花需求清单

2.3。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分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年花需求清单中的“最高限价(单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品类的最高限价单价。任何高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所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次采购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报价表进行填报,此报价表为评审的唯一依据,不接受自制格式的报价文件。

2.1.5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从该供应商中授予具体订单。

2.4 采购范围

2.4.1 采购范围/内容:采购人所管辖南塔27-39F内所需的年花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约定提供年花摆放、配送、售后保障等。

2.4.2 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止。在采购成交后再沟通具体框架协议起始日期。

2.4.3 采购金额限制:年度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元(含税),当框架协议年度累计订单金额达到人民币98000元(含税)时,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再新增采购订单。对于在该金额达到前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服务订单,供应商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服务周期履行至期满,采购人按约支付相应费用。框架协议在全部订单履约完毕并结算完成后自动终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只有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供应商才具备资格,其中一个不符合就不具备)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同类的经验,并提供至少3项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加盖公司公章)项目的经验。

3)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采购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1209:00起至202612312: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按平台规定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遇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2314:00。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响应文件份,其中正本副本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递交的地点为 深圳市南山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5楼物业办公室

5.2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2)在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在CEC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下载文件并报价的;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5楼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杨成

电话:13728963196

电子邮箱:1141786586@@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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