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爱华大院9A栋9B栋消防系统维保。
(二)计划服务时间
2026年 2月 1日起至 2027年1月31日止。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项目预算
最高不超过28600元(含税)。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概况
1.服务地址:爱华大院。
2.服务内容:
爱华大院9A栋9B栋消防系统维保清单
(包含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维保设施类别 | 维保设施明细 |
1 | 自动报警系统 | 烟感和温感探测器 |
警铃 | ||
手动按钮 | ||
联动设备 | ||
消防报警主机 | ||
消火栓按钮 | ||
输入模块 | ||
输出模块 | ||
声光报警器 | ||
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洒水喷头 |
报警阀组 | ||
水流报警装置组件以及管道 | ||
末端试水 | ||
供水设施组成 | ||
3 | 消火栓系统 | 水带 |
水枪 | ||
消防卷盘 | ||
水泵接合器 | ||
消防管道 | ||
水箱 | ||
消火栓按钮 | ||
增压设备 | ||
4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应急照明配电箱 | ||
消防应急照明灯 | ||
安全出口灯 | ||
疏散指示灯 | ||
5 | 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 | 播音、录音、扩音 |
音质、音量 | ||
分区广播 | ||
联动强制切换广播 | ||
主备功放切换 | ||
6 | 灭火器检查 | 检查灭火器功能的完整性 |
7 | 防火门 | 本体和配件完好性、联动测试等 |
1.供应商需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维保人员携带固定的维保工器具或长期放置在采购人大楼内,包括且不限于烟感探测器测试仪一套、温感探测器测试仪一套、万用表、电笔、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电工钳、套筒扳手(6—32mm)一套、梅花扳手(6—32mm)、管钳子2把(用于DN50管及以下管线)。
2.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起严重故障2小时内,一般故障6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增援检修力量(含焊工费用及辅材,不含主材)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工时的,不另行计算费用且积极配合抢修,超出部分则可以另行计算费用。
注:增援检修力量是指消防维保公司在维保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出现突发事故,如消防管喷淋管跑水、阀门损坏、线路大面积故障、高处线路检修等,需要消防维保公司临时调派的增援人员,调派的增援人员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人要求确定,增援人员的工时按一个人(含焊工)工作一天为8个工时。
3.对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按本合同月、季、年度计划进行检测,联动测试安排在每月第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提前与采购人协商,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并会同采购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委托单位有关消防设施的故障报告及时排除。
5.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时,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系统的运行。
6.供应商在维修保养中,没有及时发现和维修消防设施的故障,以致引发设施的损坏丧失其功能或火警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因供应商原因,当月未能按时完成维修保养计划的(查看记录)未能通过采购人上级部门、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或由供应商直接原因造成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的,采购人有权扣罚维保款总额的10%,累计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8.供应商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的评价表进行工作,采购人每月进行评分,双方各留一份,留作维保费用是否扣除的依据。
9.供应商二装价格必须按照与采购人商定的价格执行,不可随意更改。如需变动,需提前跟采购人沟通并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供应商施工必须满足消防最新相关规范执行。
11.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业主经招标而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大厦进行全年的消防检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原则上不建议维保单位进行检测,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但可以根据招标情况进行参与投标。)
12.供应商应提供全年维保计划给采购人,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若有变动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变更。
三、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6日9:00起至 2026 年1月 30日17:30止(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如遇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三)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38号爱华大院管理处
七、联系人:乔旭瑞
八、电话:183125342334
九、电子邮箱:695340161@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
十、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响应人响应文件应该包括以下组成:
1、营业执照
2、近三年提供的一个同类型项目业绩
3、供应商报价表
4、信誉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响应人需根据采购文件内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企业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并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上传到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6 年1月26日9:00起至 2026 年1月 30日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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