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光伏)“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
申报代理服务采购计划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编号:XYGF-服务-202603-12
项目名称:咸阳光伏“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申报代理服务
交货地点和时间: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内,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制造业单项管局培育库企业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培育入库及申报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方具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资质及同类项目申报成功业绩(在报名资料处提交营业执照及同类项目申报成功业绩证明)。
三、投标人须登录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李 枫
网上发售:/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3000元;标书购买费用:无;
交纳时间:开标前到账,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号转出。
注明:附言转账时在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如: 项目保证金。
户名: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账号:806030901421004950
联系电话:029-33332702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请将银行回执单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发送至:项目经办人微信:18091057385(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在定标日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
七、报名截止时间:详见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成功接收所有电子招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
九、有意者可与李枫联系,业务联系电话:029-38100218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3 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