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物资东北公司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1.依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及甲方相关要求,在甲方限定期限内收回被执行房产。2.收回房产的同时,依法依规对被执行人在执行房产内的物品进行提存,提存后处理款项为甲方所有。3.依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及甲方相关要求,追收被执行人拖欠甲方的欠款及被执行人应负担的诉讼费用。4.综上事项,代理费用不超过1.7万元。5.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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