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内容描述 |
1 | 采购人 |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3 |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无锡市具区路88号 电话:13665198318??? |
4 | 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钱塘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 |
5 | 包名 | 幕墙一标段 |
6 | 分包类型 |
?扩大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 |
7 | 本采购项 采购范围 | 详见包定义文件 |
8 | 本采购项 工期要求 | 详见包定义文件 |
9 | 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 详见包定义文件 |
10 | 合同计价方式 |
?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含合同承包范围、图纸及采购文件规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依据发包的工作内容自行核算工作量,任何错报、漏报,均属于让利给采购人,投标人无权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费率????
?其他______________ |
11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预付款10%(一次性扣回); 2.进度款:施工过程中支付比例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 % ; 3.完工款:项目整体移交给发包人后(二选一)付至结算总额的80% , 4.验收款:本合同项下承包工程的验收以发包人与业主方签署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移交完成文件为准,项目整体工程经业主方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后3个月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5.结算款: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双方办理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及决算文件,决算文件签订后3个月内付至末次结算总额的97%; 6.质保款: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年期满(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的,在扣除返工费、维修费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3%至结算总额的 100 % 。
最终付款方式以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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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支付形式 |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文件发布页面 |
1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的公告页面 |
14 | 增值税税率及相关要求 | a.投标人报价中需明确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及税率、含税总价。 b投标人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适用税率的准确性。 c.投标时所报税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标。 |
15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邀请页面 |
16 | 履约保证金 | 劳务分包类、中标价(含税)不高于1000万的专业分包类,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劳务分包类(首次合作)中标价(含税)高于800万的、专业分包中标价高于1000万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按单项目缴纳,金额为单项目最终实际合同签订金额的3%。
如采用年度缴纳方式,则无需重复缴纳。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交至采购人,如未及时缴纳,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详见合同约定。 |
17 | 其他重要说明 | 如有特殊要求在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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