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承包事业部-无锡博远项目-热水器水带-一标段项目公告

建筑总承包事业部-无锡博远项目-热水器水带-一标段采购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采购中同时投标;

b.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采购廉洁合作协议,与中电二公司无履约纠纷;

c.资信情况良好,无重大诉讼纠纷;    

d.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e.有关联关系不允许参与同一标段否则做淘汰处理;

f.提供与中电二的合同业绩不少于三个, 每个业绩金额不小于6万。

其余未表述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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