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百五十七)(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人为 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百五十七)(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工程质量检测
2. 项目概况:节能综合改造、环境整治提升、室外管线改造等工程;总改造面积为4915.7㎡
3.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窑地小区11#楼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5.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清单,参照京检鉴协[2013]012号《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2011修订版)》报价,限价113818元(50 %折扣率)。本工程最终检测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因施工单位未按规范施工或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复检(以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问题认定书》为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检测机构操作失误或标准变更导致的复检,费用由检测机构承担。复检流程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清单明细表详见附件一(包括但不限于)。(若质量监督站或其他部门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另行协商)
6.采购内容:按照规定对本项目的见证取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进行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和委托方要求确定;检测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提交所有检测报告,通过项目监管部门审核并完成所有检测资料归档为止,需配合项目施工进度灵活调整检测时间,确保不影响工程关键节点推进。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通过北京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申请备案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外埠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应包括本招标范围的全部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室内空气检测、消电检、防雷检测等)。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 17 日16:00至2026年4月 22 日17:00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自行购买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3.根据CEC电子采购平台-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谈判、询比、竞价、直接采购项目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需各供应商按需自行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
4.购标流程: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5.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6年4月 24 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相关手册),进行平台注册绑定,按需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按需办理CA证书等,确认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21层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8861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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