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电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项目为2025年度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范围包括中电投资以及下属子公司共5家主体,分别为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电智慧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鑫润朝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为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最高限价:5万元。
(五) 采购内容:
为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电智慧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鑫润朝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等执业规范要求,对上述单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鉴证人基本情况:审核被鉴证人的设立、验资、股权变更等资料;核实其会计年度与纳税年度的一致性。
2.内部控制与会计资料:调查被鉴证人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审核账簿、凭证是否齐全,账表数据是否勾稽一致。
3.备案及附报资料:核查享受税收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等事项是否已按“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原则履行了备案或留存备查手续。
4.收入类项目:审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营业外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入账;特别关注视同销售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投资收益等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的项目在会计核算上的准确性。
5.成本费用类项目:审核营业成本、期间费用(销售/管理/财务)及营业外支出的归集是否合理,划分是否清晰,相关凭证是否合法有效。
6.利润总额确认:基于上述审核,复核利润总额的计算过程,确认会计利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作为纳税调整的起点数据。
7.纳税调整项目审核。
8.税收优惠项目审核:审核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政策的适用条件与计算过程。
9.弥补亏损项目审核:审核以前年度亏损数额的确认情况(是否有《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支撑),核实本年所得额是否准确用于弥补亏损,以及弥补年限是否超过法定限制。
10.其他特殊事项审核。
(六) 服务时间及地点:被审计单位办公地址为北京及上海,现场审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现场审计结束30天内出具报告初稿;采购人提出报告修改意见后,需及时响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审计完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七) 质量标准:
1.执业资质与独立性要求:
(1)资质与备案要求:承办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具有资质,涉税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原则:承办被鉴证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的涉税服务人员,不得同时承办影响鉴证独立性的业务。
(3)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2.质量控制要求
(1)遵循《税务师行业质量控制指引(试行)》,对业务承接和保持、业务委派、业务实施、业务复核、业务监控、业务工作底稿实施全面质量控制。
(2)遵循业务承接、业务委派、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记录、业务成果、业务档案的服务流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 委派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近3年未受到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以及相关行业机构行政处罚或诫勉。
(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9:00至2026年4月24日17:00在CEC(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二)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三) 根据CEC电子采购平台-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本项目需各潜在供应商按需自行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
(四) 购标流程:潜在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7时00分。
(二) 递交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
(三)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院世纪科贸大厦A座26层
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138101455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