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超融合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中电港国产化超融合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旨在通过采购国产化超融合基础设施,实现计算、存储、网络资源的池化管理,满足信创标准,确保核心业务系统的安全可控。现诚意向合格投标人公开招标。本着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将本次招标的程序及要求规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电港国产化超融合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2.1、超融合虚拟化平台软件
授权规模:针对20台服务器,共计28颗物理CPU插槽进行授权。
2.2、单机虚拟化平台软件
授权规模:针对35台服务器,共计70颗物理CPU插槽进行授权。
2.3、配套配件:根据服务器实际情况,按需采购必要配件。
2.4、临时授权支持:考虑到采购人业务系统正在由X86架构向ARM架构迁移改造,中标人需在交付正式授权许可的同时,同步提供与超融合虚拟化软件采购许可数量相等的ARM临时许可。该临时许可用于业务系统迁移及改造期间的临时过渡使用,过渡期(授权有效期)不得少于两年。
3、预算金额: 人民币180万元(预算总价并不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人将依据中标人所报单价签订合同)。
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1.3、2023年-2025年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并非自己制造,须提供一旦中标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自然日内取得该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或代理商资质证明)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承诺书(不接受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的授权)。(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企业内资性质认定证明,确保产品原厂商为国内法人内资企业,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证明其股权结构完全符合内资企业认定标准及自主经营,不受外资干扰。
2.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针对飞腾国产化芯片平台适配兼容合格证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获取,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投标人通过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流程: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申请成为供应商—(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16时30分至2026年5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许先生;联系电话:15016745946(现场需求确认)
吴先生;联系电话:18608987350(平台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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