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与朱京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事前公示

【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与朱京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2. 项目编号:【 WZCG-2026-007    

3.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与朱京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采购内容:代理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代为起草、签署、提交诉讼文书,接受并转递各种法律文书;准备并参加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询问、谈话、证据交换、开庭等诉讼活动,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代理意见,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陈述采购人立场、观点和主张;代表采购人就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向法院提出申请及主张;代为向法院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如有);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解,参加庭下和法院组织的庭上调解,起草和解协议等法律文件,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

2. 预算金额:2.5万元(含税)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事项完成止

5. 其他:无

、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定供应商:北京市中韬律师事务

理由:20254月已退休职工槐滨诉北京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槐滨案”)与本案为同一类案件,同样要求北京公司按照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其办理北京市朝阳区北窑地5号院14号楼内房屋的产权证并给予赔偿。槐滨案由北京市中韬律师事务所代理,目前等待法院出具判决。

14号楼内房屋产权证办理纠纷与原政策性住房腾退纠纷具有较大的牵连性。中韬律师事务所于2023-2024年代理北京公司处理与朱京和、槐滨等20人原政策性住房腾退纠纷事宜,全部取得腾房、过户、支付违约金胜诉判决,并协助北京公司完成全部原政策性住房实际收回、过户工作。

在类案及原政策性住房腾退纠纷处理过程中,中韬律师事务所与管辖法院法官、职工进行过多轮沟通,熟悉案件整体情况、历史背景,了解职工心态及脾气秉性,故拟直接向中韬律师事务所进行采购。

、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657日起至20265 7日止,共计 1 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孙云云

联系电话:010-88614625

联系邮箱:904009248@qq.com

 

中国电子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2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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