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内容描述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3 |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孙莉 办公地址:无锡市具区路88号 电话:13665198318??? |
4 | 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钱塘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 |
5 | 项目地址 | 采购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 |
6 | 采购内容 | UPS,含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等所有相关工作。? UPS品牌:维谛、伊顿、施耐德 UPS电池品牌:菲意特(FABIT)、德克(DEKA)、阳光(SONNENSCCHEIN) |
7 | 本采购项 货期要求 | 供货时间待项目部通知? |
8 | 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 合格 |
9 | 合同计价方式 | R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可调综合单价,调价机制见合同及清单约定
?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含合同承包范围、图纸及采购文件规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依据采购人发包的工作内容自行核算工作量,任何错报、漏报,均属于让利给采购人,投标人无权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其他______________ |
10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无; 2.发货款:20%; 3.到货款:货到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签字齐全的送货签收单并开具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60%;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90天内,开具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80%; 4.调试/验收款: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180天内,开具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97%; 5.质保款:从验收合格日起满1年,且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支付剩余3%质保金或开具3%质量保函;
* 付款条件不响应淘汰 |
11 | 支付形式 |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文件发布页面 |
1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代理资质,具备品牌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项目授权商仅可以有一家参与; (2.与中电二公司无履约纠纷; (3.资信情况良好,无重大诉讼纠纷; (4.符合品牌要求; (5.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6.未在SRM平台认证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
13 | 增值税税率及相关要求 | a.投标人报价中需明确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及税率、含税总价。 b投标人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适用税率的准确性。 c.投标时所报税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标。 |
1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的供应商邀请页面 |
15 | 履约保证金 | 设备类(代理商)中标价(含税)高于1000万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按单项目缴纳,金额为单项目最终实际合同签订金额的3%。
采用年度缴纳方式,无需重复缴纳。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交至采购人,如未及时缴纳,有权拒绝支付货款,详见合同约定。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保管: 中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的金额,将足额履约保证金付至采购文件指定的收款账户,中标人将付款回单作为退还依据。 收款账户: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胜利门支行 电话:0510-81180118 账号:3200 1614 7360 5040 426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时间:合同决算完成后,无违约情况的,退还至中标人。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①不履行合同的; ②擅自停止供货的; ③擅自修改技术规格和标的物配置的; ④供货质量不合格的; ⑤逾期交货经协调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履约保函的其他要求与履约保证金一致。? |
16 | 其他重要说明 | 1)定标:在满足项目品牌报审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供货能力条件下最低价中标,未报价者视为弃标,本标段一轮定标。 2)开标:潜在资格申请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满足不少于2家。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