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大区-北京一公司-扬州国宇-洁净装修-一标段项目公告

序号

事项

内容描述

1

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佳航

联系电话:15541131269

4

项目名称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用功率 (FRED)芯片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厂房机电及净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5

包名

装修

6

分包类型

专业分包

P扩大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

 

7

本采购项

采购范围

详见包定义文件

8

本采购项

工期要求

详见包定义文件

9

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详见包定义文件

10

合同计价方式

R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含合同承包范围、图纸及采购文件规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依据发包的工作内容自行核算工作量,任何错报、漏报,均属于让利给采购人,投标人无权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费率????

 

?其他______________

11

付款方式

10.1预付款:无预付款,分包人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10.2进度款:施工过程中支付比例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 70 % ;

10.3完工款:工程完工3个月内/项目整体移交给发包人后(二选一)付至结算总额的80% ,

10.4验收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5%;

10.5结算款:双方办理末次结算、签订《封账协议》、决算文件后3个月内付至末次结算总额的  97 % ;

10.6质保款: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年期满(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的,在扣除返工费、维修费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3%至结算总额的 100 % 。

12

支付形式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文件发布页面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13.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凭证)

1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3.5其他要求:(无)

14

增值税税率及相关要求

a.投标人报价中需明确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及税率、含税总价。

b投标人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适用税率的准确性。

c.投标时所报税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标。

15

投标保证金

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邀请页面

16

履约保证金

劳务分包类、中标价(含税)不高于1000万的专业分包类,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劳务分包类(首次合作)中标价(含税)高于800万的、专业分包中标价高于1000万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按单项目缴纳,金额为单项目最终实际合同签订金额的3%。

 

如采用年度缴纳方式,则无需重复缴纳。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交至采购人,如未及时缴纳,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详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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