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氨水公开采购公告
本标段采购人为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在CEC电子采购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氨水。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氨水采购数量:1500吨。
2.2本次采购标的名称、主要要求等见下表:
单位 | 数据 | 备注 | |
NH3 | 氨水 | ||
浓度 | % | ≥20 | |
残渣含量 | g/L | ≤0.3 | |
外观 | 无色透明或略淡黄 | ||
色度 | % | ≤80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售后服务能力,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经验,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6为确保采购人产线正常稳定生产,投标人应具有每天至少2车(60吨)以上的供货能力,并持续供货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期间不得断供,需出具承诺函。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https://www.cec-ec.com.cn)。供应商注册申请通过后,登录平台账号(网址:https://www.cec-ec.com.cn/ebidding),然后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申请成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支付当次费用或年费,然后关联标段(缴纳年费者无需关联标段,可直接参与投标报价),最后下载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2万元;标书购买费用:无;
交纳时间:收到招标公告后且在开标之前到账,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号转出。
注明:附言转账时在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名称: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电话:0793-865 099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32 5003 8776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请将银行回执单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发送至:324530302@qq.com邮箱(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要)。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因不合理原因拒绝参与开标的。
2、中标人因不合理原因弃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CEC电子采购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6.2开标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本次报价币种类别为人民币,报单价(含13%增值税),以“元/吨”为单位报价,报价包含材料费、装卸费、检验费、包装费、运输费、税金等等所有费用。
8、授标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含购买技术标准,详见附件)要求,综合考虑具备下列条件且最佳的投标方为中标者:
1、所有中标人的授标价均为平台竞价排名第一者的报价;
2、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3、有很好的履约条件和能力,有良好的信誉。
4、为确保采购人产线稳定正常运行,本标段采用多家授标形式。平台竞价排名第一者(报价最低价)中本标段60%份额,第二者中40%份额,其他名次不中标,授标价均为平台竞价排名第一者的报价。
5、中标人恶意不接受授标的,按照《彩虹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之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条款处理,其中标份额按照排名依次往后授标。
9、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内
联系人:郭涵婷
联系电话:0793-86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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