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制作(2026-01)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本项目标识标牌制作(2026-01),采购人为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S-GY-CG(WL)-2026052

2.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制作(2026-01)

3.最高限价:6500.00元(此报价为含税最高限价,高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人: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5.交付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

6.采购内容:一批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包含部分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取时间:从2026519900分到52116时00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报名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1)根据CEC电子采购平台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本项目需供应商自行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CEC电子采购平台公告。

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前及时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以便顺利参加采购项目。如未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将影响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报价/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予知悉。

2)下载流程: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购买询比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询比文件(具体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3.平台使用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凡下载询比文件者,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5 221400分

2.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CEC电子采购平台,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3388号1号楼1113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以上2025年5月至今类似项目合同或交易单以及项目完成实景照片)。

5)报价单。

6)访客证样品(根据采购需求制作的访客证,包含红底及蓝底各一份。需在样品背面印制不可擦除的供应商名称全称或简称)。

五、成交办法

在满足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成功提交报价且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所提供样品最契合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认真学习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相关手册),进行平台注册绑定,按需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按需办理CA证书等,确认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 【各媒介信息不一致的,以CEC电子采购平台为准】。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4.供应商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的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3388号      

联系人:刘青青,胡滨

联系电话:18685173324,13078505242

监督机构: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纪检部

投诉电话:0755-83246509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46号华康大院28楼振华深圳公司纪检部

电子邮箱:jiwei@zhenhua-shenzhen.cn

 

 

采购人: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日期: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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