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区-北京诺华机电部分-多联机-竞价采购项目公告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即开始备货,甲方在在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数电票,支付合同金额的20_%;
2.发货款:发货前支付至发货金额的50%;
3.到货款:货到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签字齐全的送货签收单并开具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80%;
4.调试/验收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天内,开具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97%;
5.质保款:从验收合格日起满2年,且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支付剩余3%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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