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电金投债券发行提供审计服务事前公示
为全面了解目标企业财务、法律等情况,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债券顺利发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深度,结合项目实际,经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第10次总办会审议,本次采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符合《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单次采购合同估算额在 10-100 万范围内,可根据采购内容灵活选择最优采购方式;直接采购是一种非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2.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了保证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与原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一致性,本次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故本次采购采取直接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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