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光伏净水机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告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光伏)“采购与安装6台净水机”采购计划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采购文件编号:XYGF-备件-2026-06-11项目名称咸阳光伏“采购与安装6台净水机”

送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兴业路以北装备产业园内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厂办公楼各楼层和厂区划定指定区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竞价方经营范围须具有直饮水设备销售、水处理设备等相关资质。

4.投标方需满足采购方质量体系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

须登录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竞价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五、采购文件发售:

售  价: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人:刘晓燕

网上发售:/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0元;购买费用:无;

交纳时间:开标前到账,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号转出。

注明:附言转账时在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名称及用途”。

户名: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账号:806030901421004950

联系电话:029-33332702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请将银行回执单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发送至:项目经办人微信:15691022406(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在定标日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

七、报名截止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公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公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成功接收所有电子采购文件。

八、开标地点: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

九、联系人:有意者可与刘经理联系,业务联系电话15691022406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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