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区-西昌三九项目-冷却塔-标段1事前公示

西南大区-西昌三九项目-冷却塔-标段1采购公告

     

  西南大区-西昌三九项目-冷却塔-标段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采购中同时投标。
b.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资信情况良好,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违法记录,与中电二公司无履约纠纷,遵守采购廉洁合作协议。
c.本次采购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代理商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出前提供投标品牌的有效项目授权书或者经销商授权书;无效授权的代理商严禁参与投标;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厂家参与无需提供;
d. 具备相应生产或销售资质,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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