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水采购项目公告
一、投标报价求:按单价报价,以“元/吨”为单位(含13%增值税),含运费到厂价,含人工费、装卸费等本项目所涵盖的所有费用。
二、授标方式:
1.最低价中标;
2.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3.有很好的履约条件和能力,有良好的信誉;
4.按照中标价格授标,竞价排名第一为中标者,授标比列100%。
三、合同款支付方式
1.每月根据实际送货量,结合氨水检测质量考核,据实结算。中标方开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办理结算,中标方未开具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核方式:若氨水含量小于20%,扣款计算方式:(标准含量-测定含量)÷标准含量*本车次货款;测定氨水含量低于15%时扣除本车次全部货款。合同期内若出现两次以上氨水含量小于20%,我司有权暂停相应货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