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电子科技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水质处理项目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电子科技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水质处理项目,对该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电子科技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水质处理项目。
2.2 采购范围 : 电子科技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水质处理项目。
2.3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成交后再沟通具体起始日期。合同期届满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可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情况下,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4 项目预算不超过 15 万元人民币,超出控制价作为废标处理。
2.5 中央空调设备概况:
位置 | 主机制冷量 | 冷却塔台数 | 系统数量 | |
冷冻 | 冷却 | |||
电子科技大厦A座 | 700RT/台×2台 500RT/台×1台 | 冷却塔6台 | 1 | 1 |
电子科技大厦BC座 | 920RT/台×3台 | 冷却塔11台 | 1 | 1 |
电子科技大厦D座 | 800RT/台×2台 | 冷却塔3台 | 1 | 1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业、商用循环水处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备同类的经验,并提供至少3项业绩证明文件(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的经验;
(5)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 5 月 16 日9:00起至2025年 5月 20日9: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 月 21 日17:00。(CEC电子采购平台上必须上传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两副(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递交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工业区407栋东边小二层运维部。
5.2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到指定地点;(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工业区407栋东边小二层运维部
联系人:田瑞峰
电话:13691860719
电子邮箱:415464802@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