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大厦展厅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子大厦展厅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人为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中国电子总部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设面积3720.6平方米(方案设计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10层综合展厅建筑面积1860.3平方米(方案设计面积1500平米),11层灵动拓展展厅建筑面积1860.3平米(方案设计面积1200平方米),两层展厅层高均为4.5米,需通过楼梯实现互联互通。本次招标核心为展厅整体设计全流程服务,需凸显“国家级网信事业成果展示平台“一流科技型央企总部展示中心”核心定位,打造百年科技总部展厅。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电子大厦展厅整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内容布局、空间规划、视觉形象、多媒体设计、机电方案等)、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配合、验收配合、消防报建配合等全流程服务,配合后续EPC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相关设计工作。前述包括灯光、标识等专项设计。
2.4 招标限制价: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按无效标处理)。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金额,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5 设计周期:中标人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中标设计方案的深
化并通过招标人审批,具体时间节点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调整。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28日09:30至2026年6月16日17:00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登录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网上登录注册后下载
4.3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17 时 00 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2号楼10层。
5.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2号楼10层
联系人:丁工
电 话:13823287950
邮 箱:39364923@qq.com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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